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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中医医院—检验科

发表时间: 2023-05-20 11: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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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确定检验工作有序进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控制检验过程,制定质量方针和明确质量目标。定期讨论存在的问题或缺陷,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检验申请单(含电子申请单)由医师逐项清楚填写,急诊检验应当有特殊标志,检验申请单必须有申请医生签名或唯一标识。建立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接收标本时,检验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申请单填写内容、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处理及保管。严格检验报告授权制度和审签、发放制度,报告发出前应认真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审核检验结果,签名后发出检验报告。建立检验 危急值处理程序保障医疗安全。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检查试剂质量,对检测系统进行性能验证,对检验方法学进行评价。严格执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加强安全管理和防护,包括生物安全、化学危险品、防火防水等安全防护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密切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和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检验新项目和新技术,采用多种形式为临床科室提供检验信息服务。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和统计,资料填写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存放3年以上。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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