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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中医医院卫生应急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 2017-12-08 11: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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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则

为保障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发生后,我院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卫生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明确医院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和任务,切实规范和加强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级

本方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医院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和性质,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灾害、地震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灾害、爆炸、大面积停水停电事件等。

3.医疗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医疗安全、食品安全,医院感染事件等。

4.信访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上访事件,医疗纠纷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二、适用范围

 1.本方案适用于医院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本方案指导医院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服务职能,把保障职工和病人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医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组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医院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医院安全技术建设,采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四、组织体系职责

1卫生应急领导小组

1.1人员构成

医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医务科等行政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度。

组  长:陈  强  

副组长:宗志军  

刘力争   

雷秀虹  

成  员:李  靖、张明平、赵锦华、张精华、柳  斌、张居东、王  磊、范家虎、王宏玲、蔡  华

1.2主要职责

(1)在市政府及市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医院卫生应急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医院卫生应急组织体系,落实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组织制定本院卫生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方案,对本院卫生应急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

(3)研究决定医院卫生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决定启动、变更及终止医院应急响应。

(4)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向市政府及市卫生计生委明确受领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5)决定是否提请市政府及市卫生计生委予以医疗技术、装备物资等支持以及医院向外分流患者的请求。

(6)与当地其他医疗机构做好协调联络,确保伤病员转运和救治工作无缝对接。

(7)指挥调度医院医学救援力量和资源参与医学救援工作,实施督察指导,按规定和时限上报本院医学救援信息,并在任务完成后进行总结讲评。

(8)承担医院卫生应急其他相关工作。

2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1机构设置

医务科承担我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张明平同志兼任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徐国荣同志负责日常卫生应急具体工作。

2.2主要职责                                  

(1)在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卫生应急工作,贯彻落实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指令。

(2)负责编制及修订医院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制定卫生应急工作制度。

(3)制定医院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的队员选拔标准,组织开展队员选拔工作,并定期更新队员信息,组织队员定期轮换。

(4)协调医院后勤保障部门落实卫生应急所需药品、耗材、器械、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及管理工作。

(5)定期组织医院相关部门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对培训和演练效果进行考核评估。

(6)接到上级指令后,按照医院卫生应急工作预案和制度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收集汇总卫生应急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处置结束后完成总结报告。

(7)每年组织完成医院卫生应急工作评估,并及时向市卫生计生委上报评估报告。

(8)承担医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院感染防控管理组

3.1人员构成

组长由宗志军副院长兼任,副组长由医院感染科负责人王宏玲同志担任,组员由张精华、莫燕、贺玉蓉三名同志组成。

3.2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时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并及时反馈。

(2)在开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时,负责督促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消毒技术规范,提供消毒方法和个人防护技术方案。落实分级防护原则和职业暴露的处置,监测、控制和督导本单位常规防护消毒及相关临床科室及部门的感染控制。

(3)完成本单位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

4.1人员构成

组长由党办室李靖同志担任,组员由孙瑾、刘晓黎、张少华、赵乾坤四名同志组成。

4.2主要职责

(1)负责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影像视频采集、新闻稿件撰写以及新闻发布准备等工作。新闻发布应严格审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规定和要求,任何个人和部门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消息。

(2)负责协助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3)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激发全体人员的卫生应急工作热情。

(4)完成医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及管理工作。

5后勤保障部门

5.1人员构成

组长由副院长宗志军同志兼任,组员由柳 斌、王  磊、蔡 华、胡拥军、李双霞、王磊、张建东组成。

5.2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卫生应急药品、器械、设备、水电气、车辆、通讯、食宿等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

(2)做好卫生应急所需药品、耗材、设备等物资储备。

(3)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保障机制,确保经费、人力、物资等足额按时到位。

(4)做好医院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卫生应急工作及时开展。

(5)做好医院处置突发事件现场的保障工作,确保现场救援所需物资和生活保障物资充足,通讯联络畅通。

(6)完成医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卫生应急专家组

6.1人员构成

组长由雷秀虹副院长兼任,组员由刘力争、李培源、党志毅、李  娜、刘建玉、郇锦善、李民兰、王进吉、贺舂梅、张丰萍、李志龙、王兰军、范家虎14名专家组成。

6.2主要职责

(1)负责提供紧急医学救援咨询、建议和支持,制定切实可行的诊治方案。

(2)接受市卫生计生委的调配,对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救援技术指导。

(3)指导并参与日常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

(4)参与卫生应急工作总结评估。

(5)承担医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医学救援队

7.1人员构成

(一)现场医疗救护队(院外救护队):

领  队:宗志军

第一队( 12人)

队  长:李福民   

副队长:何  斌   

联络员:张明平   

司  机:李  浩   

队  员:姚文俊、高明强、李  越、魏靖杰、王宏玲、王 琛、

        马晓雯、张  晶

第二队(12人)

队  长:李培源   

副队长:贺春梅   

联络员:张明平   

司  机:王  磊   

队  员:马冬梅、赵光金、张  峰、白文祖、李  燕、邵  芮  王文雅、石海燕、

(二)院内救治队:

领  队:雷秀虹

外科一小队(14人)

队  长:郇锦善  

副队长:杨永生 

队  员:滕好晓、韩向军、何文科、张逸鲲、蔣自乐

冯爱平、朱爱玲、付丽君、张  凌、施  红、

魏菊红、孙淑媛

外科二小队(14人)

队  长:刘建玉   

副队长:王进吉  

成  员:高  辉、周安国、智海燕、宋国华、王  忠、

张志云、刘玉蓉、王志东、郭燕军、张成舜、

曹延玲、张珊珊

内科一小队( 14人)

队  长:刘力争  

副队长:党志毅  

队  员:贾  栋、马玉霞、巩晓燕、刘晓琳、王毓琴、

史  超、王世彬、陈  华、胡平平、曹晓娇、

赵孟亮、安彩霞

内科二小队(14人)

队  长:李  娜  

副队长:李民兰 

成  员:安国华、朱会军、张洁陇、杨于艺、杨龙善、

刘晓玲、周志刚、王彩燕、朱慧兰、梁爱红、

张  华、张安婷

医技队(14人)

队  长:王兰军  

副队长:李志龙  

成  员:张丰萍、王玉红、王利波、田建英、李  梅、

沈学红、李  煜、马  飞、孟  娟、冯宗强、

王仲森、雷舂霞、郭婷婷

7.2主要职责

(1)根据工作指令,按规定时限集结并出队;严格按照救治常规与技术操作规程对伤病员进行现场医学救援。

(2)按要求参加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熟练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医学救援技术及救治流程。

(3)承担本单位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准备

1.按照市政府及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求,根据医院职责任务,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卫生应急预案,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2.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并及时完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培训演练、奖励惩处等各类应急管理制度。

3.根据日常卫生应急准备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对相关制度进行效果评价及修订完善。

4.按照预案管理制度,根据各类突发事件情况研判,定期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实用性、可行性,及时更新、增补各类卫生应急预案。

5.在市政府及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协助制定、修订各类卫生应急预案,或提出完善预案建设相关意见及建议。

6.参照《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卫办应急发〔2010〕183号),根据市政府及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做好队伍的管理工作。

7.参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卫办应急发〔2008〕207号),按照市政府及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医院所承担的卫生应急任务,建立科学、经济、有效的卫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和运行机制,满足本单位应急工作需要。

8.卫生应急装备物资包括:医疗药品类、医疗耗材类、医疗设备类、医疗文书类、后勤物资类、通信器材类、卫生技术车辆类、野外生活用品类、宣传保障类等。医院根据卫生应急任务分工增配各类装备物资。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装备物资筹措、采购及管理,各类标识、服装、队旗、通讯等要求统一。所有装备物资纳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

10.根据辖区内卫生应急装备物资的生产、市场供应、存放条件和应急需求实际,决定实物、资金、计划和信息四种储备形式的比例。

11.协助市政府及市卫生计生委制定辖区内卫生应急装备物资管理计划和方案。

12.参照市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结合医院所承担的卫生应急任务,制定卫生应急培训计划,开展针对性培训,并区分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12.遵循“平战结合、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学以致用”的原则,围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建设,做到全员培训和重点提高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急救技能培训与理论培训相结合。

13.参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应急办函〔2009〕62号),按照市政府及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遵循“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结合医院卫生应急水平现状以及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开展情,每年牵头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卫生应急综合演练工作1次,制定或协助制定演练实施方案。

六、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医务科要对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信息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1.报告范围

医院参与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信息。

2.报告方式及程序

医院对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相关信息应尽快以电话、传真、报送文件等形式,或其他有效途径向市卫生计生委报告。

3.报告内容

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伤亡人数、受伤类型及严重程度、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七、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管理

1.由医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实施,开展应急响应各项工作。

2.卫生应急专家组负责整个应急响应各项专业技术工作,并对现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建立启动应急响应以及终止应急响应的基本条件和相关工作流程。

4.现场队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明确现场工作责任分工,确定每日例会实施,建立信息汇总和上报制度。

5.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对事件可能的发生趋势进行预测,并提出后续应急响应工作建议。

6.启动应急响应后,应急响应管理组织机构中的各个职能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交工作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提交的报告和其它有关信息编制情况通报发送参加应急响应工作的人员以及有关部门。定期召开例会,通报各组工作情况,协调安排后续工作。

7.启动应急响应后,要定期召开例会,通报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和采取措施落实情况,研讨安排后续应急响应工作。

8.现场队伍下设的各工作组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合适的时间召开每日碰头会议,交流每日工作进展,研讨突发事件趋势和控制措施落实,协调安排后续工作。

9.突发事件应对时,建立应急财务制度,保证高效及时落实各项财政保障。要制定人员派遣与安全保障计划,制定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注意事项及具体措施,并为赴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装备及条件。

(二)、现场工作

(1)医院接到相关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要求后,立即汇报给本单位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分析情况后,按应急响应级别,分别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决定启动响应范围。

(2)按照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或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规范应急调度工作。应坚持“及时、准确、快捷、安全”的原则,加强各部门间沟通。做好院前急救与救治机构之间的衔接,确保信息畅通。

(3)后续救援队伍赴现场前,根据已掌握的事件信息,进行初步判断,形成初步工作方案,并开展人员、技术、物资和后勤保障等准备。

①确定救援队伍专业构成、参加人员,明确组长负责制,确定组员的职责和分工。

②统一人员思想,进行情况通报和信息说明。

③根据现场特点开展物资准备。考虑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耗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及试剂,卫生防护用品,宣传资料、通讯设备、电脑、数据采集设备设施、现场联系资料等。

④开展车辆、交通、食宿、保险等后勤保障。

⑤确定救援队伍与医院、当地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的机制,与事件发生地沟通现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现场工作坚持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原则,并符合既定方案的要求。现场工作步骤和重点可根据现场性质、特点进行必要调整。救援队伍应当根据需要,与当地相关机构或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①最先抵达现场的卫生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应首先开展情况核查,核实事件信息,包括事件的地点、事件的类型及危险因素、人员伤亡情况、事态是否得到控制、需要多少急救力量、医护人员是否需要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并及时向市卫生计生委报告。

②到达现场的卫生应急队伍应组织制定急救方案、进行检伤分类、实施现场抢救;并负责调度现场救援力量,安排现场车辆、协调相关单位、反馈现场信息、提出增援请求等。

③后续卫生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首先应当立即与当地有关部门召开会议,了解事件最新进展和相关背景信息,商定现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初步控制措施。并再次进行信息核实,通过走访当地群众,访视伤员,收集和分析临床资料,收集和分析检测数据;综合临床信息、检测信息,对事件性质做出初步判断。

④各部门通力合作,与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医院急救领导小组、公安、消防、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保持联系,高效指挥病人转运分流。

(5)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①现场抢救

a.现场抢救的前提是使伤病员脱离危险环境。要在保证抢救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人员应积极将遇险人员移出危险环境。

b.依据“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初次检伤分类,分别用绿、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进行标记,标明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等显要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认真记录检伤分类结果,以便后续进行统计汇总。

c.特殊类别现场检伤分类有其各自的特殊性,除一般创伤外,其他诸如中毒、放射、淹溺、烧烫伤、爆震等一些特殊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短时间出现大批复合伤病员,致伤因素复杂多样,要根据不同的致病因素和特点进行检伤分类。

d.根据伤情展开初步救治,对暂不能转移出危险区域的伤病员给予基础生命支持。危重症患者:标红色标,应优先处置、转送;重症患者:标黄色标,次优先处置、转送;轻症患者:标绿色标,可延期处置、转送;濒死或死亡者:标黑色标,可暂不做处置。

②分级、分区处理

在检伤分类的基础上,开辟安全区域,充分利用现场条件设立特定功能分区,将不同级别的伤病员分区、分级进行急救处理,各区应标有明显的标志牌及相应的色带或色旗。

a.初检分类区:选择现场附近一个安全、明亮、宽敞的区域,将所有伤病员最先集中在该处,进行快速检伤分类并标示不同的色别后,按级别立即送至相应的区域处理。该区域一般悬挂白底红十字标志旗。

b.重伤病员处理区:设立在临近初检分类区,用于临时接收红标危重伤病员,由医务人员酌情给予必要的救治。该区域一般悬挂红旗和黄旗。

c.轻伤病员接收区:设在空旷安全场地,只接收绿标轻伤员,不需要医务人员立即进行特别处理,可提供简单包扎用敷料、绷带、饮食等。该区域一般悬挂绿旗。

d.急救车辆待命区:为急救车单独开辟的停车场及道路,便于急救车出入。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调度急救车,急救驾驶员在协助急救的同时应随时待命。

e.临时停尸区:该区域仅用于停放黑标濒死或已死亡的伤病员。该区域一般悬挂黑旗。

③转送伤员

为了使伤病员得到及时有效的专科治疗,保证救治质量,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对符合转送条件的伤病员,要尽快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a.保证现场转运资源的集中使用和伤病员的合理分流,在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明确专人负责协调管理、有序运作。

b.坚持先重后轻的转运原则,优先转运红标危重和黄标重伤员,绿标轻伤员可暂缓转运。

c.病人分流应本着“就近就急、专科特点和尊重病人意愿”的原则,根据医疗机构承受能力和专科特点以及地理位置合理统筹安排,合理分流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d.根据伤病员的不同分级、转运救护车的不同功能和急救医生的不同资历经验,进行合理的组合,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保证转运安全、有效。

e.保证院前与院内联络及时有效,认真填写伤病员转送信息并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同时报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指挥部汇总,及时通知收治伤病员的医疗机构,做好接收伤病员和救治准备。

f.充分做好转运前的准备,正确把握指证及时机,包括伤病员的准备、救护车及其他运输工具、物资及抢救设备的准备、医护人员、通讯联络的准备等。

g.在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h.在转送时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根据情况协助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a.及时报告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展应急监测。

b.传染病病例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感染控制(包括病例隔离、医疗垃圾和废物的处理等)。

c.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d.根据实际情况及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安排开展相关实验室检测工作。

e.在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负责病例、密切接触者或部分重点(高危)人群的健康监测、医学观察、留验、隔离等工作。

f.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症状监测、健康教育、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相关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

g.协助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监测预警、信息发布、风险沟通等工作。

⑤及时开展灾后心理救援工作

制定或引进相应的实践指南,建立合理的心理干预工作模式,组织专业人员及时开展灾后心理救援工作,针对被救助者的年龄、性别、文化背景的差异制定个性化的救援方案。同时为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干预和咨询工作,必要时做好心理随访工作。

⑥信息收集、汇总、交流及上报在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时,应当采集、收集、统计、整理和汇总相关数据、事件调查研究、救治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上报市卫生计生委、上级业务指导机构或当地救援指挥机构。同时注意现场工作结束时,应当按要求将事件资料完整归档立卷。

⑦撰写现场工作报告

在开展现场工作过程中,应当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完成现场报告,现场报告包括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等。                              

(6)当现场医疗救治工作完成、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在得到派遣单位同意后,救援队伍应当结束现场工作。救援队伍在撤离现场前应当与当地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对现场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后期工作建议。

(7)现场急救个人防护参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卫办应急发〔2008〕207号),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携带相应的防护装备,做好个人防护。

(8)任何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未得到相关部门授权

时,不得向新闻部门通报突发事件现场的任何信息。

(9)医院按照市卫生计生委的要求,遵循“集中收治、集中管理”的原则收治伤病员,依法管理,有效控制卫生应急事件的危害,预防医院感染,维护正常医疗。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在坚持“统一部署、资源整合”的原则下,统一指挥和整合现有应急机构、人员、设施、物资、信息等资源,调动一切力量,开展救治工作。

①医院根据在卫生应急工作中担当的任务和自身的条件,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或工作方案,设置合理的工作流程,细化人员职责、明确物资装备的储备、调配及使用程序,在接到上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后,迅速启动或终止卫生应急响应。

②完善院内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人员收拢、指令传达和信息沟通效率,提升救治质量。

③做好信息交接,与转送医院及工作人员做好接洽,加强沟通,明确突发事件类型,伤员人数,受伤种类及严重程度,已采取的救治措施等。

④做好人员收拢,正常工作时间应及时通知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员召集,夜间和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由医院总值班或医疗值班负责召集人员。开展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⑤建立“绿色通道”,实行危重病人急救预报制度,开通院

前到院内急救“绿色通道”。

⑥及时收集汇总信息,向市卫生计生委报告。  

⑦医院制定应急床位紧急腾空和扩充方案和程序,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院内确定一个或多个随时可设置应急床位的场所,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能准备出符合要求的应急床位,满足批量伤病员集中收治的需要。

⑧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检伤分类组、抢救组、留观组、医院感染控制组、保障组、专家指导组等。同时,设置检伤分类区、危重伤病员抢救区、重症伤病员抢救区、轻伤病员救治区、隔离治疗区等。

⑨对已接收的,超出本院容纳和救治能力的伤病员及需转送到上级定点收治医院的传染病患者,经当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分流和统一调度,并在落实转诊医院的情况下,写好简要病历,方能转往指医院;对传染病类、核化生类突发事件造成批量伤病员的救治,参照相应的分类应急预案执行。做好消毒隔离、洗消和个人防护等工作,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⑩医院指定范家虎负责转诊工作,为危重病人的转院设立转送绿色通道,做到安全、高效转诊伤病员;发生在医院附近的突发事件,如发现批量患者或接触者涌入,在未接到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的情况下,应边向上报告,边先期处理。对有生命危险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和医疗监护。

(11)当集中收治工作完成,批量伤病员得到有效救治,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在得到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医院结束集中收治工作,并对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后期工作建议。

(12)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治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院得到救治,经市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市卫生计生委批准,医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医院卫生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6总结评估

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医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卫生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专家,按进程进行初步评估、进程评估、终结评估,对事件处置的及时性、处置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以及负面效应等进行评估,同时对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应急队伍组建和人员培训、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等进行评估,做出评估意见和改进建议,以书面形式写出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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